單臺20蒸噸及以下燃?xì)猓ㄓ停╁仩t低氮改造項目,資金補助標(biāo)準(zhǔn)為:
?。ㄒ唬┩ㄟ^更換低氮燃燒器的方式進行改造,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削減幅度大于等于50%,且濃度值低于30毫克/立方米的項目:
1.單臺鍋爐容量小于等于4蒸噸
補助資金=2×鍋爐容量+3.5(萬元)
2.單臺鍋爐容量大于4蒸噸
補助資金=1.5×鍋爐容量+6(萬元)
(二)通過更換低氮燃燒器的方式進行改造,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削減幅度大于等于50%,且濃度值達到30-80毫克/立方米之間的項目:
1.單臺鍋爐容量小于等于4蒸噸
補助資金=1.2×鍋爐容量+1.5(萬元)
2.單臺鍋爐容量大于4蒸噸
補助資金=鍋爐容量+2.5(萬元)
?。ㄈ┩ㄟ^整體更換鍋爐,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削減幅度大于等于50%,且濃度值低于30毫克/立方米的項目:
1.單臺鍋爐容量小于等于4蒸噸
補助資金=2.6×鍋爐容量+7(萬元)
2.單臺鍋爐容量大于4蒸噸
補助資金=2.5×鍋爐容量+8(萬元)
單臺鍋爐20蒸噸以上的,采用低氮改造或末端脫硝,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削減幅度大于等于50%,且濃度值低于30毫克/立方米的項目,按照改造投資額的30%給予補助資金;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削減幅度大于等于50%,且濃度值達到30-80毫克/立方米之間的,按照改造投資額的25%給予補助資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