鍋爐水處理全自動化可以不用專職水處理工。
全自動鍋爐都可以不設跟班鍋爐運行操作人員。
依據:《鍋爐安全技術監(jiān)察規(guī)程》TS 0001-2012
8.1.3 安全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
鍋爐安全管理人員、鍋爐運行操作人員和鍋爐水處理作業(yè)人員應當按照質檢總局頒發(fā)的《特種設備作業(yè)人員監(jiān)督管理辦法》的規(guī)定持證上崗,按章作業(yè)。
B級及以下全自動鍋爐可以不設跟班鍋爐運行操作人員,但是應當建立定期巡回檢查制度。
6噸環(huán)保鍋爐
1. 管道系統(tǒng)的安裝必須符合有關規(guī)程、標準的要求。應嚴格按設計要求進行;
2. 鍋爐外部接管及閥門等附件重量不得由鍋爐本體承受,外部接管與鍋爐連接處應使用柔性接頭,嚴禁將管道的熱膨脹應力作用于鍋爐本體上;
3. 常壓熱水鍋爐必須有通大氣口或起通大氣作用的管道,其尺寸不小于鍋爐本體通大氣口尺寸,并接至室外,應考慮防雨、雜物及防雷擊措施。承壓型熱水鍋爐及蒸汽鍋爐安全閥的泄壓管應接至室外,疏水管應單獨引至排水溝,不得在疏水管道上裝設閥門。
4. 鍋爐排水(污)管應接至排水溝。
5. 熱水系統(tǒng)管道應有入口過濾裝置、安全裝置和排污及排氣閥、溫度計等;
6. 熱水及蒸汽管道應保溫,冷水管道應防凍;
7. 管道安裝完后應進行耐壓試驗,試驗壓力及試驗方法、合格標準見“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(jiān)察規(guī)程”、“熱水鍋爐安全技術監(jiān)察規(guī)程”。
6噸環(huán)保鍋爐
產品基本要求:
1).對燃料必須符合燃燒設備自身的設計使用要求,對燃料的成分、熱值、雜質等必須符合燃燒設備及鍋爐產品的設計要求。
2)、鍋爐輔機設備與供水設備及其它配套的設備,如果用戶不需要我公司提供,則必須保證用戶自己提供的設備符合我公司產品設計的要求,如因用戶配套設備的問題而引起產品任何質量問題的,本公司概不負責;如用戶需要自己配套其它設備的,必須按公司的提供的要求進行配套設備的購買,且購買回來的產品必須經過我公司的確認。
3).鍋爐長期停運必須做好停爐的保養(yǎng),以防腐蝕;再次投入運行前,應進行詳細的檢查,并特別注意對輔機的檢查,以防通電后燒毀電機及發(fā)生其它事故;在用中的鍋爐,必須定期不定期的檢查與保養(yǎng)閥門、儀表、輔機設備、煙風系統(tǒng)、燃料系統(tǒng)等,確保全部設備及格配件正常。
5).鍋爐給水必須達到/T1576-2008《工業(yè)鍋爐水質》的要求,這關系到鍋爐安全和節(jié)約燃料。
6).對產品的安裝,必須找有相應安裝資格的單位進行,且安裝質量除了使用單位需要驗收外,還必須由質量技術監(jiān)督部門驗收合格,安裝必須確保所有設備安裝符合產品設計規(guī)定的要求。
a) 基本安全知識:
1. 鍋爐房管理及操作人員應熟悉消防及其他安全知識。承壓鍋爐的操作人員應經培訓取得司爐工操作證才允許上崗。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。
2. 常壓鍋爐嚴禁堵通大氣孔或切斷通大氣功能的管道,鍋爐不得帶壓運行;
3. 嚴禁在鍋爐水位低于規(guī)定值,或鍋爐出現明顯異常,或鍋爐出現故障而未排除,或出現影響鍋爐安全運行的其它情況時開機運行;
4. 嚴禁鍋爐處于手動控制時無人監(jiān)管;
5. 嚴禁在有結冰可能時,鍋爐貯水;
6. 鍋爐發(fā)生超溫、超高或超低水位采取措施而無法解決時應立即停爐;鍋爐安全附件(安全閥、壓力表、水位計)應始終保持良好狀態(tài),一旦出現故障必須立即排除,嚴禁在其失靈或不正常時繼續(xù)運行;
7. 鍋爐一般情況下每班應排污一次,排污應在較高水位時進行,排污量一般控制在蒸發(fā)量的3~5%左右。
鍋爐安裝之前,為了能迅速運行起來,必須做好下列準備工作: 1
、技術準備:組織有關人員熟悉全套鍋爐圖紙、技術資料。依據現行有關規(guī)程、規(guī)范、技術標準,編制施工方案、各項計劃、工藝規(guī)程及技術措施等。3
安裝地點應符合TS 0001-2012《鍋爐安全技術監(jiān)察規(guī)程》、50041-2008《鍋爐房設計規(guī)范》及《鍋爐節(jié)能技術監(jiān)督管理規(guī)程》關于鍋爐房布置的要求。
、地基準備:地基圖僅供用戶及土建部門參考,基礎施工具體情況按當地土質而定,參考本地基圖或土建設計部門的鍋爐房圖紙進行施工,澆灌主機及各種輔機承重部分的混凝土,預留各種部分地腳螺栓孔。<span style="" mso-spacerun:"yes";font-family:宋體;line-heiht:150%;"="">
鍋爐本體檢查
1、本體正常無滲漏,外皮正常無破損,煙箱煙囪連接牢固,觀察孔是否正??梢?。
2、檢查鍋爐的安全附件是否正常:壓力表指示是否正常,水位表指示是否正確,安全閥是否正常,排放是否暢通。
(三)鍋爐安全附件檢查
1、水位控制報警器、壓力表、水位計、溫度計及連接管及閥門應齊全并符合規(guī)定。
2、檢查安全閥、泄放閥應安裝合理、泄放管暢通,應有防凍措施。
3、主汽閥、給水閥與逆止閥的開關狀態(tài)應正常。
4、壓力控制器調整完畢,處于正常自動控制狀態(tài)。
5、檢查閥組前壓力是否正常。